各县(区、管委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局机关有关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市振兴乡村集团:
现将《2024年莆田市渔业产业发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年,为统筹推进渔业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科学构建我市现代渔业高质量发展体系,实现海洋渔业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进渔业产业全面振兴发展,制定本工作要点。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产业兴渔、质量兴渔、绿色兴渔,积极打造水产种业集群,建设水产种业基地、创建市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2家以上;研发或引进2个以上水产新品种并产业化推广应用;推动“闽投秀屿1号”投产运营,试点示范深远海装备养殖;改造提升水产品加工设备设施,建设6条水产品加工生产线台(套)冷藏保鲜设备、2座冷库建设;深化渔业生态环境治理,完成海上老旧废弃养殖设施清退总任务的60%,推进水产养殖尾水生态治理,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一)推进产业振兴发展。持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渔业产业振兴,加强特色水产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推动渔业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聚焦水产种业“芯片”,充分发挥4家省级水产原良种场领头作用,加快推进中国海洋大学南方水产种业创新基地建设,打造以“南日鲍”、“菲律宾蛤仔”为主的“四大贝苗”种业集群,促进水产种业育繁推、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加强科技力量支撑,鼓励渔业企业引智赋能打造科研基地、科技小院、种业中心等。推进发展深远海养殖,开展巴浪鱼、绿鳍马面鲀等高经济价值品种鱼类养殖试点示范,加大技术和政策支持力度,调结构、转方式、促融合。支持秀屿区埭头镇安民铺片区(石城村、淇沪村、东林村)建设发展渔业产业项目,创建渔业特色片区助力乡村振兴发展。指导鲍鱼、鳗鲡、海带、紫菜等水产养殖加工主体申报创建省级名牌、国字招牌,支持涵江举办中国海带节,鼓励渔业企业参与福州“渔博会”、厦门“海洋周”、上海“进博会”等品牌宣传活动。2024年,创建市级规模以上水产种业基地、水产原kaiyun官方网站 开云平台良种场2个以上,水产龙头企业3个以上,渔业品牌、产业强镇、示范区(基地)等2个以上。
(二)推进加工能力提升。夯实水产品加工基础能力建设,鼓励支持渔业企业增资扩产,进一步提升加工产能和冻储容量,推进水产加工企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加快涵江国圣食品产业园、秀屿鲍鱼科技产业园建设,积极打造以“海带”、“鲍鱼”为核心的水产品预制菜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基地。2024年支持建设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6台(套)、加工生产线座以上。组织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1家以上。
(三)推进渔业绿色转型。持续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支持标准化池塘改造、工厂化循环水和水产种业基地建设。深化开展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清退海上老旧废弃养殖设施,年底前完成总任务的60%以上。总结提炼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和木兰溪流域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经验,指导养殖业主严格执行《福建省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35/2160-2023),全面落实淡水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达标排放。重点推进63个水产养殖入海排放口规范整治、54个海水提水式池塘养殖尾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开展海水养殖碳汇资源普查及开发潜力评估,推动海洋牧场蓝碳开发机制与价值创新转化试点示范,发挥渔业碳汇生态效益。完成《莆田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中期修编工作,推进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争取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1个。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苗种2亿单位以上,组织开展“6.6放鱼日”、“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活动,提升社会公众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的自觉意识和参与度,有效养护和改善渔业水域生态环境。
(四)推进渔业合作发展。积极开展和参与闽东北协同发展区渔业协作交流活动,主动融入福州都市圈,探索拓展莆台渔业合作路径,优势互补、发展联动,鼓励渔业企业互访互学互融,实现渔业资源共享共建共兴。支持县区规划布局水产种业、养殖、加工等渔业产业发展合作区,优化现代渔业招商环境,搭建项目合作平台,推动发展区域渔业产业“飞地经济”。着眼提升信息化管理、规模化、集群化、全产业链融合发展,引领示范数字渔业、生态渔业,进一步完善现代渔业发展相关扶持政策,争取各级财政资金支持,谋划引进质量好、可落地的渔业发展项目。组织开展莆田市现代渔业招商宣传推介活动,赴辽宁、山东、广东、海南等国内渔业发展领先的省市进行调研学习和项目洽谈。鼓励支持台资、台商和台湾高校、科研院所来莆开展渔业项目合作,在南日岛东岱海域规划2000亩海域支持创建发展莆台渔业合作区。
(五)推进海洋牧场升级。围绕海洋牧场“南日岛样本”建设,制定出台深远海装备养殖扶持政策,鼓励养殖业主引进高值水产新品种尽快投产运营,促进渔业提质增效、增产增收,以“闽投秀屿1号”、“国能共享号”装备试点示范渔旅、风渔融合发展,积极打造南日海域深海装备养殖基地,辐射带动深水大网箱养殖示范区、海上渔村等建设,统筹兼顾、陆海接力,推进岛岸育苗、养殖、加工、仓储、物流全链条、融合式发展,创新现代渔业发展模式,创建南日岛“四大经济”融合发展示范先行区,不断充实丰富“蓝色粮仓”,促进海洋渔业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
(六)筑牢质量安全屏障。坚持“四个最严”要求,持续开展“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行动,强化运用“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监管、“一品一码”可追溯平台动态监管,严格落实水产品追溯凭证/合格证制度并行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严厉打击使用违禁药物、非法投入品行为。市县联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提升养殖业主和社会民众食用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鼓励消费者监督举报,促进水产养殖和苗种供应健康、有序、规范发展。科学制定水产品监测方案,进一步提升监管对象、抽查品种覆盖面,全年组织开展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950批次,督促指导县区落实水产品药残快速检测540批次。
(一)认真谋划部署。各县(区、管委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俯下身子抓产业 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工作要求,依据本工作要点及时谋划部署本辖区年度渔业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抓住重点、突出亮点、把握节点、落地见效,确保各项任务按序时进度高质量完成,推进渔业产业振兴发展。
(二)统筹协调推进。各县(区、管委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科学统筹合理安排各项工作,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倒排时间明确任务时限,具体任务责任到人。对任务实施进度情况加强调研督导,对重点工作落实“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对重难点问题通过“现场会”、“协调会”等多种方法及时解决,涉及多部门配合的项目任务要加强沟通协调和请示报告,及时解决可能影响任务进度的堵点kaiyun官方网站 开云平台问题,确保年度各项任务稳步推进。
(三)强化成果运用。对已列入省、市年度重点任务和绩效考评的工作各县(区、管委会)海洋与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建、主动协调解决问题,加强资金和人员配置保障,及时督促整改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问题。对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市局将在各项任务考评中严格落实考评标准,强化考评结果运用。
争创示范区、国贸基地、区域公用品牌、名牌农产品、地标产品、绿色(有机)食品等2个以上。
支持埭头镇安民铺片区(石城村、淇沪村、东林村)建设发展渔业相关产业,形成集海洋渔业、高效农业、滨海旅游和艺术旅游于一体的乡村振兴特色片区。
支持秀屿建设水产品加工和冷藏保鲜设施设备≥6台(套)、加工生产线座。支持涵江建设水产冷库≥1座。
组织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1家以上。
推进落实54个海水提水式池塘养殖尾水治理达标排放。配合开展63个重点水产养殖入海排放口规范整治。落实中督、省督问题整改,争取创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1个。
深化海上养殖转型升级行动,清退海上淘汰老旧废弃养殖设施,年底前完成总任务的60%以上。
科学规范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苗种2亿单位以上,组织开展“6.6放鱼日”、“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活动。
完成540批次水产品药残快速检测,落实水产品追溯凭证/合格证制度并行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推动“闽投秀屿1号”、“国能共享号”尽快投产运营,创建南日岛“四大经济”融合发展先行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