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现代渔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三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8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设施渔业和水产种业振兴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设施渔业项目和水产种业振兴项目用于支持我县从事渔业生产的企业、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等有关单位。
设施渔业和种业振兴项目支持范围,是指在近期已经建成、正在建设和即将建设并且能在一年内建设完成的(以项目批复时间为准):(1)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和普通工厂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2)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升级改造项目,支持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生产条件和设施装备的升级改造;(3)省级规模化水产种业基地建设项目。
1、项目类型:(1)工厂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包括普通工厂化养殖和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项目;(2)水产种业振兴项目,包括省级规模化水产种业基地建设项目和省级水产原良种场升级改造项目。
2、建设内容:工厂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应符合《福建省设施渔业补助资金实施方案》(闽海渔〔2023〕21号)要求;水产种业振兴项目建设标准应符合《福建省水产种业振兴补助资金实施方案》(闽海渔〔2023〕7号)要求。
申报单位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统一使用A4纸张打印或复印、编制页码,按页码顺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装订)。需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文本(附件1、附件2),申请资金超过100万元的项目需另附项目可行性报告;
4、养殖使用证明,指具有《水域滩涂养殖证》或《不动产权证》,通过流转的还需养殖租赁合同;
专项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补助方式,项目实施单位在完成建设任务后,向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按照项目批复建设内容要求 组织项目验收,对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和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kaiyun官方登录 开云网址支付制度的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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