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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4722-2024
时间:2025-01-18 08:20点击量:次
本文件规定了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的分级、排放限值、监测方法、结果判定及实施与监督等。适用于单个养殖水面10亩及以上的池塘养殖场、设施开云网站 kaiyun登录入口网址养殖、育苗场等封闭式水产养殖的尾水排放管理。单个养殖水面小于10亩的连片养殖区域尾水集中处理设施尾水排放管理应执行本文件。单个养殖水面小于10亩的池塘养殖,尾水排放管理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该标准适用于特殊保护水域、重点保护水域、一般水域和其他水域。在法律法规禁止设置排污口的特殊保护水域不得设置养殖尾水排放口;排入重点保护水域和一般水域的水产养殖尾水应分别执行一级和二级排放限值,具体见表1。
水产养殖单位开云网站 kaiyun登录入口网址应遵循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路径,推进水产养殖尾水和底泥的资源化利用。排放监测要求严格,依据国家相关规范执行。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监督实施,自2024年1月31日起施行。

